
產品可靠性參數和指標
產品的可靠性參數和指標是產品可靠性的定量要求,確定合理的可靠性參數和指標是產品在研制、生產、使用過程中用量化的方法評價產品可靠性水平的重要工作。
(一)可靠性參數與指標:
可靠性參數是描述系統可靠性的特征量。它直撥與戰備完好、任務成功、維修人力和保障資源有關。根據使用場合的不同,又可分為使用參數與合同參數兩類。
1.使用可靠性參數與指標:
1)使用參數與指標表述產品在使用和保障條件下的可靠性參數,其要求稱為可靠性使用指標(簡稱使用指標)。使用參數與指標通常考慮了產品的使用要求、保障條件和指標管理等方面因素,即在這些因素影響下,產品應當滿足可靠性、維修性的使用要求。
2)合同參數與指標:在合同或《研制任務書))中表述訂購方對產品可指性要求的參數。它應是承制方在研制與生產過程中能夠控制的參數。其要求值稱為可靠性指標(簡稱合同指標)。合同參數以使用參數為依據,通過分析權衡由使用參數轉換,經訂購方提出并與承制方協商后寫人合同或任務書中。合同參數應能在研制生產過程中進行分配、預計、增長和檢驗。有的使用參數和指標可以作為合同參數和指標,能夠直接寫入合同或任務書中,例如某些產品的平均故障問隔時間TBF等參數。有的使用參數因含有使用中的其他因素而不能直接作為合同參數,需要進行轉換。
使用參數包括了設計、安裝、質量、環境、使用、維修對產品的影響;而合同參數和指標僅包括設計、制造的影響,所以一般情況下同一產品的使用可靠性指標小于合同指標。例如.美國某自行炮平均使用任務中國青間隔里程使用指標為362km,而合同指標為513.4kmo
(二)使用參數及指標與合同參數及指標的轉換:
使用參數及指標轉換成合同參數及指標有兩種情形;一種是同名參數的轉換,另一種是異名參數的轉換。同名參數的轉換只是轉換了指標要求的量值。異名參數的轉換不僅改變了指標要求的量值,而且改變了指標的含義。